按史料記載,漢代主要以動物或植物的油脂做為燈的燃料,使用時,將燈炷捆縛成束浸在油脂裡點燃照明。南宋張掄所撰《紹興內府古器評》便曾如此記載:「漢人之鐙,往往取象於物。」其中,羊、馬、鹿、驢、駱駝等動物形象尤其最為常見,而此處所見《羊形銅燈》即為前述傳統的具體再現。
此器以羊的形象創作而成,羊首高昂挺立,口部微張,雙角捲曲;羊背帶有圓形扣環,方便手指伸入勾起。羊腹係儲存燈油之用,故軀體渾厚圓潤,而前腿後跪,後腿前屈,恰與西漢董仲舒在《春秋繁露》中:「羔食於其母,必跪而受之,類知禮者。」的描述相符。全器造型結構相對單純,但形象卻生動逼真,可見匠人不但將實用功能與藝術造型巧妙結合,彷彿也藉此提醒世人,必須時時刻刻保持謙恭孝順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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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代燈火,燃自獸木油脂,
燈炷捆綁,浸於油中點燃,照亮黑夜。
南宋張掄《紹興內府古器評》云:「漢人之鐙,往往取象於物。」
羊、馬、鹿、驢、駱駝,皆為常見形象,
此《羊形銅燈》,正是此古風的具象再現。
羊首高昂,挺立如天,
口微開,雙角輕彎,
背負圓環,便於提攜。
腹藏燈油,軀體圓潤,
前腿後跪,後腿前屈,
正合《春秋繁露》所言:「羔食於其母,必跪而受之。」
造型簡潔,生動逼真,
匠心獨運,實用與藝術合而為一,
亦似在提醒世人,
常懷謙恭孝順之心,
如羊跪飲,永不忘本。